2025-09-10 · 2025 ARCH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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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个人的看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由1 2个观念组成,最前面的两个分别是“富强"和“民主"。对此,我谈一下个人看法。

把“富强"摆在首位,非常不妥。理由如下:

动物世界是丛林法则,丛林法则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弱肉强食"。因此,如果生活在丛林,则首要价值观当然应该是“富强"一个国家一旦富强,就可以称王称霸、恃强凌弱。

1945年二战之前的世界秩序,就是丛林法则。

然而,1945年6月26日,《联合国宪章》正式在旧金山发布,这标志着以德国法西斯和日本军国主义为代表的丛林时代已经结束,以中美英苏法五国为代表的现代文明时代已经到来。

丛林法则,是禽兽的法则;文明法则,是人类的法则。

时至今日,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居然还将“富强"置于首位,就与当今世界的文明秩序相背离了。

把“民主"摆到第二顺位,也不妥。理由如下.

决定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关键,在于“法治",而不是“民主"。民主,不是现代文明社会的必要条件。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治"只有“民主",那丿L将是人间地狱。

没有法治的民主,就变成了“多数人的暴政"。多数人经过民主投票,就可以将苏格拉底驱逐;多数人经过民主投票,就可以让希特勒走上神坛;多数人戴上红袖章,就可以发动文革运动。多数人,就成了为所欲为的暴徒。

一旦建立了“法治",个体的“人权"和法定权益就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多数人当然也不能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决定少数人的命运。多数人所有行为,必须在法律限定的范围之内进行,他们不能因为人数多就可以为所欲为。

在我国,“少数服从多数"被广泛接受。其实,这条原则就是一种多数人的暴政。依靠这个原则,可以置任何一个人于死地。

少数人需要服从的是“法律",而不是多数人。多数人也不能因为人多,就无法无天,也必须服从法律。

在法治不完善的情况下,所有的“民主"都会演变成“多数人的暴政"。1949年·1978年这三十年间的55场民众运动,本质上都是打着“民主"幌子的“暴民运动"。

人类的核心价值和最高价值,乃至于“唯一价值",我认为,只能“自由"

为了实现“自由",才要树立“独立、平等、公正"观念,为了贯彻这些观念,才产生了“民主和法冫囗这些制度

因此说,我们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里罗列的12词,在逻辑上是混乱的,应该进一步简化。比如,可以按照如下方式表述

价值.自由,价值观:独立、平等、公正,制度保障.宪政、法治、民主!

(四)

自由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