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光荣
这几十年来,我所经历的“光荣"事项,梳理如下·
“劳动"光荣,“奉献"光荣,“纳税"光荣,“参军"光荣,“下乡"光荣,“下岗"光荣,“下海"光荣,“支教"光荣,“筢牲"光荣,“献血"光荣,“吃苦在前"光荣,“慈善捐款"光荣“器官捐献"光荣。
现在看来,这些所谓的光荣行为,大部分是“忽悠"我去做傻事。
一)轮回二十年前,孩子小的时候,我丢下他,去大城市打工,
二十年后,我年龄大了,孩子丢下我,去大城市打工。
十年前,我摆地摊,把孩子培养成大学生,
十年后,孩子毕业,回来帮我摆地摊谋生。
去年,我开始在小区大门囗当保安,专门刁难送外卖的小
今年,我孩子丢了工作,开始送外卖,经常被小区保安刁难。
最近,总有种冲动,想对着天空大喊“操他妈"。我只敢对着天空骂,如果对着墙骂,我怕墙外有人。
最近,听到一个说法:这片土地上的刑事案件,99%以上是冤假错案。
冤假错案率果真这么高,原因
苴一办案人员依然是“有罪推定"“刑讯逼供"现象依然未杜绝;苴=“程序正义"依然未严格遵守。
言以蔽之:司法人员的做法,本身就是“非法"的、“非正义"的。“法治",依然遥不可及!
二十五年前,有位高人认为我未来的职业应该是一位“立法者"。果真有幸成为立法者的
我要先给“权力"立一部法!把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
原文署名:武书剑 ·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