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承认主义
所谓“不承认主义"是指各国对严重违背国际法的行为所造成的情势,有权利也有义务不予承认。
联合国大会通过的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所宣布的第1项原则和1974年《关于侵略定义的决议》第5条,均规定.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取得的领土或特殊利益均不得亦不应承认为合法。
这就是国际上公认的“不承认主义"原则。
不承认主义起源于1931年九一八事变,日本在中国东三省扶植了一个所谓“满洲国"傀儡政府,为此美国国务卿史汀生于1932年1月7日照会中日两国政府声明:对于这种违反《国际联盟盟约》和《巴黎非战公约》的行为而产生的任何事实情形,不予承认。
史汀生关于不承认傀儡政府的声明,于同年3月11日在国际联盟大会上作为决议得以通过,并被确定为国联成员国的义务,成为国际法的一项重要规则。
从法理上讲,不承认主义树立了“不法行为不产生权力"的原贝刂,否定了野蛮社会的“法律承认既定事实"的原则,从法理上完全否定了“武力侵占他国领土"的合法性,在人类文明史和思想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
(二)奇葩
地球上,有一个很奇葩的国家,
人人都可以持枪,却没有人想着闹革命,人人都可以骂官,官员却不能打击报复,天天有游行示威,却没有人想推翻政府;天天发生枪击案却没有人想移民他国,总统会被赶下台却没有民宅会被强拆,航天会发射失败,却没有食品安全事故,有最强大的军队,却从来不敢镇压平民,一天天走向衰退,却一直都是第一强国。
三)治理治理差的地方,往往是
以贿养廉,以罚养法,以贪养官,以谎养民以病养医,以愚养教,以奴养房,以费养老,以假养家,以吹养国。
治理好的地方,应该是
让富人,不跑路让穷人,有活路,让坏人,没门路!
原文署名:武书剑 · 202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