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31 · 2026 ARCHIVE

梦寐以求!

(一)

“三公”原则,指的是:公开、公正、公平。

这三个词,是一个逻辑严密、层层递进的词组。顺序不可颠倒、组合不可调整。

公开:

指的是“形式要公开”,这是“公平”的基础。没有形式上的公开,摆不到台面上、放不到阳光下,一切都在暗箱里,绝无“公平”可言。

公正:

指的是“程序要公正”,这是“公平”的保障。只有遵守“程序的正义”,才能保障“结果的正义”。 程序,是通往结果的路径。没有程序的正义,结果的正义便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便是镜中花、水中月、空中楼。违反司法程序取证,就是“非法”证据;违法司法程序审判,就是“无效”审判!

公平:

指的是“结果的公平”。结果的公平,是一个社会追求的终极目标。但,抛弃“形式的公开”和“程序的公正”两个前提,“结果的公平”就是一句空洞的口号。

(二)

只有坚持“公开”和“公正”,“公平”才可能实现。

有了公开和公正,“公平”才可能、可行、可控、可操作、可实现、可复制、可推广、可优化、可传承!

(三)

有人,对“形式公开”和“程序公正”不屑一顾,却对“结果公平”梦寐以求。

可笑!

有人,对“形式公开”和“程序公正”避而不谈,却对“结果公平”高调承诺。

可耻!

原文作者:武书剑 · 公众号:小马快过河 · 发布于 2026年7月31日 20:34